1.试述食物中毒的特征与种类。

2.哪些食物容易导致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后怎么办?

3.食物中毒有哪些种类

4.食物中毒怎么解?

5.“化学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有哪些

食物中毒种类有哪些_食物中毒的种类有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体征

发热,休克,腹泻,恶心与呕吐,腹痛,脱水,代谢性酸中毒,周围血管征。

特点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绝大多数。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类、鱼类、奶类和蛋类等)和植物性食品(如剩饭、豆制品等)。食用有毒动植物也可引起中毒。如食入未经妥善加工的河豚鱼可使末梢神经和中枢神经发生麻痹,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麻痹而死亡。一些含一定量硝酸盐的蔬菜,贮存过久或煮熟后放置时间太长,细菌大量繁殖会使硝酸盐变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可使血液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严重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发霉的大豆、花生、玉米中含有黄曲霉的代谢产物黄曲霉素,其毒性很大,它会损害肝脏,诱发肝癌,因此不能食用。食入一些化学物质如铅、汞、镉、氰化物及农药等化学毒品污染的食品可引起中毒。在食品中滥加营养素,对人体也有害,如在粮谷类缺少赖氨酸的食品,加入适当的赖氨酸,能够改善营养价值,对人有利。但若添加过量,或在牛奶、豆浆等并不需添加赖氨酸的食品中添加,

就可能扰乱氨基酸在人体内的代谢,甚至引起对肝脏的损害。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一经发现食物中毒的病人应及时送去医院诊治。 (1)由于没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染过程,所以导致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 (2)中毒病人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症状。常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类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4)食物中毒病人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食物中毒的分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等。这些细菌、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

食物中毒的检查

为查找病原菌,应根据实际情况从多方面集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粪便剩余食物、用具等。 临床上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很多,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肉毒梭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等。 沙门菌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病原菌之一,亦是最常见的食物中毒的原因,一般从病人的粪便或呕吐物中分离出沙门菌。 金**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通过对食物或粪便中的肠毒素检测来进行诊断,因为被污染的食物经加热后葡萄球菌已被杀死若培养则出现阴性结果,而肠毒素在加热的情况下并不被破坏。 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摄入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水产品和腌菜所致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靠细菌学检测确诊。 空肠弯曲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由于食入弯曲菌污染的肉类或牛奶所致。该病的确诊主要依据细菌学检测。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集食物或粪便的标本进行细菌培养。 肉毒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由肉毒梭菌产生的外毒素所引起,通常应在现场集可疑食物做细菌学检测或动物试验。 婴儿的肉毒梭菌中毒则主要是通过粪便内毒素的检测来确诊,粪便培养结果多为阴性。

食物中毒的诊断

1、食物中毒的诊断机构:在《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中明确规定食物中毒患 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2、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其判定依据在GB14938-34的第4部分有详尽的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 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 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样不及时或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至关重要,该报告必须满足食物中毒流行病学 特征性的要求,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对各类不同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略有不同,要作出明确的诊断和鉴别,食品卫生医师应具有 一定业务技术水平。

食物中毒的行政处理

对食物中毒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 消毒;后者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处理对象可包括中毒病人、中毒食品和造成中毒责任人等: 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 按法定的程序使用法定的形式。对于已售出或外流的中毒食品及原料也当然封存。故在封存之前应当责令追回,然后进行封存。责令追回也应有书面的责令追回通知书。 2、在行政处罚中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罚种,《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每当发生食物中毒时情况非常紧急,为了尽快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不受侵害,责令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停业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作为一种临时控制措施必需立即得到执行。 3、《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何谓“严重”?应当注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如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在调查重大食物中毒案时应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案件的暂行规定》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  4、在卫生部颁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将食物中毒按发病人数将罚款的数额进行了 较为合理的裁量,分为10人以下;11人至30人;31人至100人,101人以上四种情形,但在具体适用时还应参考其他情况,如中毒病人的严重程度,肇事单位主动消除影响的态度等。 5、《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损害赔偿)的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适用民法。应由受损害人提起,并适用调解,可由司法机关裁决。民事赔偿的提起,往往是以行政责任的追究为前提的,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作出食物中毒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会跟随着一起民事赔偿案的发生。

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前言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据统计,食物中毒绝大多数发生在七、八、九三个月

份。临床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的分析发病的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取如下应急措施:

催吐

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g捣碎取汁用200ml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导泻

如果病人服用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g,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用番泻叶15g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解毒

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ml加水200ml,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用紫苏30g、生甘草10g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 如果经上述急救,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

食物中毒的家庭急救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就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主要急救方法有: 1、补充液体,尤其是凉开水或其它透明的液体. 2、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 3、避免制酸剂; 4、先别止泻,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 5、毋须催吐; 6、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需强调的是,呕吐与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不应立即用止泻药如易蒙停等。特别对有高热、毒血症及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由于呕吐、腹泻造成体液的大量损失,会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可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腹痛程度严重的病人可适量给予解紊剂,如颠茄合剂或颠茄片。 如无缓解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2.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3.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4.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首先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屠宰厂宰前、宰后的检验和管理。禁止使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食品加工、销售部门及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制作冷荤熟肉时更应该严格注意。从业人员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如发现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应及时调离。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5.控制细菌繁殖。主要措施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C—8C,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被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6.高温杀菌。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试述食物中毒的特征与种类。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健康人经口摄入了正常数量、在感官无异常,但含有较大量化学性有害物的食物后,引起的身体出现急性中毒的现象。化学性有害物包括有毒金属、农药如有机磷以及一些化学物质亚硝酸盐、砷化物等。化学性食物中毒有发病快、潜伏期短、病死率高的特点,近几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食品被较大量的化学物质污染是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可能污染食品的有害化学物质主要有:金属及其化合物,如砷、铅、汞等化合物;

农药如有机磷、有机氯、砷制剂等;兽药,如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工业用有毒物质,如甲醇、甲醛等。大多数引起食物中毒的化学物质具有在体内溶解度高,易被胃肠道或口腔黏膜吸收的特点 。

扩展资料:

化学性食物中毒具有以下流行病学特点:发病无传染性;植物性食品中的果蔬类食品在化学性食物中毒中多见,其次是动物性食品;

一般在进食后不久即发病,摄入量多的发病时间短,病情重;发病一般无明显的季节性,一年四季均有发生,第三季度发病率相对较高;发病无地域性,但农村的发病率与死亡率高于城镇,且多发生在家庭。

百度百科-化学性食物中毒

百度百科-食物中毒

哪些食物容易导致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后怎么办?

食物中毒是指进食被致病性细菌及其毒素、真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或误食含有自然毒素的食物或被化学毒物污染的食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1)食物中毒的特征有:①突然暴发,潜伏期短。②临床表现多呈胃肠道症状。⑧易集体发病。④发病者均与某种食物有明确的联系,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发病即停止。

(2)食物中毒分类:①细菌性食物中毒:如沙门菌属、副溶血性弧菌、肉毒杆菌等食物中毒。②自然毒食物中毒:如河豚鱼,毒贝,毒蕈,四季豆,发芽马铃薯等食物中毒。⑨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金属,亚硝酸盐,农药等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有哪些种类

食物中毒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算少见,许多人在误食了有毒的食物或者是不洁的食物后都经常容易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而大多数对于食物中毒的情况都并不是非常了解,那么哪些食物容易导致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后该怎么办?

1、食物中毒的情况

哪些细菌容易“藏”在食物中引起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常见的食物中毒,我国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多以沙门菌、变形杆菌和金**葡萄球菌为主,其次为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以畜肉类及其制品为主,其次是禽肉、鱼、乳、蛋类。植物性食物如剩米饭、米糕、米粉则易引起金**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

吃这些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根据有毒有害性质,一般可以分为以下4种:

1.细菌性食物中毒。指摄入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所引起的,其特点是一年四季发生,夏季高发;发生形式有散发、家庭爆发及集体爆发;一般发病率较高,病死率低,恢复快;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为动物性食品,如肉、鱼、奶、蛋及其制品。

2.化学性食物中毒。误食了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包括亚硝酸盐、有机磷等。其中,亚硝酸盐中毒主要是食用腌制不充分的咸菜、存放过久的变质蔬菜等。

3.真菌性食物中毒。食用被产毒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急性疾病,其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真菌毒素用一般的烹调方法不能破坏。常见的有霉变的谷物中毒、变质的甘蔗中毒。

4.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误食有毒动植物或摄入因加工、烹调不当没有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引起的中毒。易引发动物性中毒的食品有河豚鱼、有毒贝类及不新鲜的鱼产生的组胺等;而一般植物性食物中毒多数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有些可以引起死亡,多为散发,常见的有菜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豆浆中毒及毒蘑菇中毒等。

细菌性食物中毒如何预防?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除了加强食品卫生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外,还需要重视加生宣传和教育。

对于个人家庭而言,首先,不要吃不新鲜食物,改变生食等不良的饮食习惯,食品在食用前要加热充分,以杀灭病原体和破坏毒素;其次,要购买新鲜的鱼、肉、海鲜等食物,尽快冷藏,切勿在外界环境耽搁太久;第三,为了避免熟食受到生食交叉污染,生食与熟食应该分开处理;最后,不鼓励吃剩饭及剩菜,隔夜的饭菜若要吃,食前还要加热煮透,记住冰箱并非保险箱,不应该把食物贮存在冰箱内太久。还要记住勤洗手,讲究个人卫生,搞好食具、容器和工具的消毒等。

食物中毒后应取哪些急救措施?

食物中毒后,首先,停止食用该食物;其次,对病人进行催吐,尽量把胃内容物吐空,并保留呕吐物;第三,对中毒较重者,尽快送医院治疗;第四,要注意保存吃剩的食物,以便检测中毒原因;最后,要注意腹泻物、呕吐物的消毒处理。

食物中毒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为了防止我们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冬季我们应该注意饮食卫生,一旦发现食物有异味,应立即停止食用。

2、食物中毒的特点

1、发病过程急骤

食物中毒发病一般呈急性暴发过程,潜伏期短,且发病集中,一般在24-48小时以内发病,集体暴发食物中毒时,有很多在短时间内发病或食后相继发病。

2、共食物

患者有共同的食物史,发病与食用有毒食物有明显的因果关系,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吃过一种或几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局限于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中,未进食这种食物的人不发病。

3、症状相似

所有中毒人群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多见急性胃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所以一般肠胃道症状是食物中毒的早期在症状。

4、无传染性

食物中毒病人和健康人群之间不会传染,发病曲线常于发病后呈急剧上升又迅速下降的趋势,无传染病所具有的拖尾余波。

5、季节性明显

根据中毒食物种类的不同,其发病季节也不同,但作为同一类食物中毒,在同一地区,季节性很明显,如细菌性食物中毒,南方以5-10月份多发,北方则以6-8月份发病最多。

6、地区性特点

农药中毒,桐油中毒,野生植物中毒多发生在农村;臭米面中毒多发生在东北地区;肉毒杆菌中毒有90%发生在新疆地区;鱼类食物,贝类食物中毒多发生在沿海或海岛地区。

食物中毒怎么解?

分为胃肠型食物中毒、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变形杆菌食物中毒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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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肠型食物中毒

胃肠型食物中毒多见于气温较高、细菌易在食物中生长繁殖的夏秋季节,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要特征。

2.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

是由于进食被金**葡萄球菌及其所产生的肠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引起葡萄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食品主要有淀粉类(如剩饭、粥、米面等)、牛乳及乳制品、鱼肉、蛋类等,被污染的食物在室温20~22℃搁置5小时以上时,病菌大量繁殖并产生肠毒素,此毒素耐热力很强,经加热煮沸30分钟,仍可保持其毒力而致病。该病以夏秋二季为多。

3.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是由于食用了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该菌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副溶血性弧菌是常见的食物中毒病原菌,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临床上以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水样便等为主要症状。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具有暴发起病(同一时间、同一区域、相同或相似症状、同一污染食物)、潜伏期短(数小时至数天)、有一定季节性(多夏秋季)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特点。

4.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是由于摄入大量变形杆菌污染的食物所致,属条件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变形杆菌是革兰阴性杆菌,根据生化反应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变形杆菌与奇异变形杆菌,有100多个血清型。大量变形杆菌在人体内生长繁殖,并产生肠毒素,引致食物中毒。夏秋季节发病率较高,临床表现为胃肠型及过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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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有哪些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等。这些细菌、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五、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于肉毒抗毒血清。

处方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上海医科大学蔡则骥教授)

食物中毒是指在正常进食状态下,食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但具有毒性的食物而发生感染或中毒的疾病,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因此,食物中毒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

除了细菌性食物中毒外,还有有毒食物如误食河脉鱼,有毒植物如毒蘑菇、四季豆中毒,还有农药污染、霉变甘蔗中毒等等。与细菌性食物中毒相比,这类发病虽少,胃肠炎症状轻,但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有的中毒如河脉鱼中毒,病死率达50%,即使不死,也会留下终生残疾,因此,也需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食物中毒是可以防治的。首先要防止细菌污染。购买生肉时,要注意识别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作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炊具分开使用,改善卫生状况。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有上呼吸道感染及化脓性疾患的患者,在治愈前不应参与食品操作。第二,食品要低温贮藏,一般低温就能控制一般细菌的繁殖,肉及熟肉食品应贮存于10℃以下的低温条件,但对存在于海产品上的副溶血性弧菌无效,它耐低温,在低温冰箱中能存活几个月,因此,在吃凉拌海蛰时,用醋泡或用100摄氏度沸水漂烫数分钟。最后一个措施就是彻底加热,杀灭病原体及破坏毒素。肉类食品必须煮熟、煮透,肉块不宜过大,并保证加热时间,熟食品应及时食用,剩饭剩菜要加热后再存放,食前再重新加热。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四季豆中毒、农药中毒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四季豆烹调加热时要彻底,蔬菜水果上有残留的农药,食前要用清水多清洗或浸泡一段时间。

食物中毒分类 姚永青 穆丽苑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的食品,或者把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有害的微生物一般嘴都很“刁”,喜欢聚集在营养价值高的食品中繁衍。比如放置时间较长而未经充分加热的熟肉、鱼、奶制品中,往往会有沙门菌;用蛋黄酱制备的饭菜是细菌最爱的“温床”。贮藏不当的罐头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肉毒杆菌,危害较大,所以千万不要食用已变形的罐头食品,一旦发现有肉毒杆菌中毒应立即住院治疗。水产品,尤其是被污染的贝类,最易导致性食物中毒,80年代上海甲肝流行的罪魁祸首就是毛蚶。

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通常,食物中毒可同时引起恶心、呕吐和腹泻,或伴有其他症状。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其症状因进食的食物种类不同而异,总的来说有腹痛、恶心、呕吐、腹泻,一天几次至几十次不等,个别的便中有脓血、粘液等。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

临床上常见一些食物中毒的患者,开始就医时,胃肠症状不很明显,主诉的症状都是:自冷、发热、头疼、乏力等,易与普通感冒相混淆,所以一定要注意鉴别。如果症状持续超过2天,不妨化验一下大便、血或呕吐物以明确病因。对于先后发病,症状大体相同,又曾食用过同一种食品的人群,应高度怀疑是食物中毒,尤其是在夏季高发季节。如沙门茵中毒常在餐后8—48小时发病,表现为水泻、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病程一般2—5天。

如何确诊食物中毒

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食物中毒不可小窥,它不仅危害个体,还常常危害在集体食堂(厂矿、机关、幼儿园、学校)就餐的人群,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发现食物中毒,如何急救

发现食物中毒的情况,切莫慌张。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对病人取催吐、洗胃、清肠等急救治疗措施。由于反复呕吐和腹泻是机体排泄毒物的途径,所以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24小时内,不要擅用止吐药或止泻药。需值得注意的是,人体水分大量散失可造成脱水,尤其是儿童及青年患者,必须及时补充丢失的液体,如喝水或通过静脉补液。第二,应及时报告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第三,要保护现场,封存中毒的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已售出的应即时追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四,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一是生产经营者疏于食品卫生管理,对食品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中的卫生安全问题注意不够。此类中毒发生率最高,出现在学校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多属此类。1999年9月11日发生在西安市胜利饭店的城运会部分运动员食物中毒、1999年9月15日西安市十余所中小学的食物中毒,均是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受到细菌污染而引起的。

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继19年山西朔州发生甲醇中毒、1998年江西毒猪油中毒后,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又发生因食用掺杂液体石蜡的食用油引起集体食物中毒,中毒人数多达681人,这是1999年9月底之前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

三是误食。主要是食用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污染的食物引起的中毒。这类中毒发生的数量较多,且中毒者病情危重,死亡率极高。3月3日,广西忻城县3名儿童因捡食被鼠药污染的红薯片,食后3人均中毒,l人死亡。5月11日,广东省汕头市一外地打工夫妇误食河豚鱼中毒,1人死亡。9月18~21日,重庆市石柱县黄鹤乡3户农民误食毒蘑菇,9人食用后全部中毒,其中2人死亡。

四是群众食品卫生知识匮乏,食品加工、贮存不当,滥用农药。去年细菌性食物中毒导致死亡的7人中。有6人是由于食用加工、制作不当的酵米面引起的。99年3月11曰,河南省周口地区478人食物中毒就是由于四季豆加工处理和烹调不当所致。卫生部门在对贵州省安顺市发生的鼠药中毒调查中发现,由于该村长期使用氟乙酰胺灭鼠,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环境已受到严重污染,村里无鸡、狗、猫存活,说明当地农民对急性剧毒鼠药和科学灭鼠知识一无所知。

五是。近年来,卫生部已收到多起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物质常为剧毒鼠药或亚硝酸盐。2月2曰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6人中毒、l人死亡的亚硝酸盐中毒,7月5日重庆市南川2名儿童饮用注人“毒鼠强”的饮料后引起的死亡等,均属犯罪分子故意。这些案例提示我们,目前对剧毒品的管理仍有疏漏。

六是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不完善。截至9月底。卫生部共收到由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31起,中毒1108人,死亡59人,超过了总死亡人数的70%。这些中毒均是由氟乙酰胺、毒鼠强、“1605”、“1059”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鼠药、农药引起的。可见,这些早该绝迹的东西仍在某些地区生产、销售和使用。此外,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上市农作物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也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一个重要原因。

怪病原来是中毒

明明是中了毒,可本人及家属却全然不知,还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结果常常失去救治良机,甚至导致二次中毒或多次中毒。近来媒体多有类似报道。为了帮助大家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以下介绍几种食物中毒的识别和救治常识。

厨房里的提示

不吃病死牲畜肉,加工肉制品和海鲜时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低温冷藏,方可有效防止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等细菌性食物中毒。

引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肉类、鱼、禽、奶、蛋类,中毒原因主要是食用了病死牲畜肉或在宰后被污染的牲畜肉,加工食品用具、容器或食品储存场所生生熟不分、交叉污染,食前未加热处理或加热不彻底。

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海洋细菌,主要来源于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中毒食品主要是海产品,其次为咸菜、熟肉类。禽肉、禽蛋类,约有半数为腌制品。中毒原因主要是烹调时未烧熟、煮透,或熟制品污染后未再彻底加热。因此,加工海产品一定要烧熟煮透;烹调或调制海产品、拼盘时可加适量食醋;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要分开,宜在低温下储藏。

自制发酵食品要保持卫生,防止霉变,以杜绝椰毒单胞菌、肉霉梭苗等中毒。

椰毒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是我国发现的一种病死率很高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食品主要为发酵玉米面制品,如糯米面汤圆、吊桨粑、小米或高粱米面制品。病死率高达40%-100%。所以,家庭制备发酵谷类食品时要勤换水,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

肉毒梭菌中毒食品与饮食习惯有关,主要为家庭自制的发酵豆、谷类制品(面酱、臭豆腐。中毒原因主要是被污染了肉毒毒素的食品在食用前未进行彻底的加热处理。家庭自制发酵酱类时,应注意盐量要达到14%以上,并提高发酵温度,要经常日晒,充分搅拌,使氧气供应充足。不吃生酱。

严禁摘和食用刚喷洒过农药的瓜、果、蔬莱。

有机磷农药是当前使用最广、品种最多的农药之一,国内每年因此发生中毒和死亡者居各种化学物中毒之首。食用喷洒有机磷农药不久的水果、蔬菜,用装过有机磷农药的容器“盛装食品,食用了有机磷拌过的,用受到有机磷污染的车辆、仓库运储粮食等都可造成中毒。

加工菜豆、豆浆等豆类食品时,一定要充分加热,以防其中的有害物造成食物中霉。

菜豆又叫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豆角等,菜豆中毒致病物质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有关。一般认为菜豆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加热不透,毒素不能被破坏,即可引起食物中毒。加工菜豆要注意翻炒均匀、煮熟焖透,使菜豆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味。

豆浆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当豆浆加热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泡沫,此时豆浆还未煮开,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再持续加热数分钟。当豆浆量大或较稠时,一定把豆浆搅拌均匀,防止烧糊锅底,影响热力穿透。

不随便吃不认识的鱼和蘑菇。

食用了含有河豚毒素的鱼类可引起食物中毒。河豚鱼的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肌肉和血液中也含有毒素。河豚鱼中毒的病死率为40%-60%,死亡通常发生在发病后4-6小时,最快的可在发病后10分钟死亡。渔民捕捞时必须将河豚鱼剔除,不得流入市场销售。消费者也应注意不擅自吃沿海地区捕捞或捡拾的不认识或未吃过的鱼。

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据资料记载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毒蘑菇中毒多发生在夏秋阴雨季节,以家庭散发为主。由于辨别毒蘑菇非常困难,所以在集野生鲜蘑菇时,一定要掌握相关知识,避免误毒蘑菇食用而中毒。食入干毒蘑菇也可中毒。

鲭鱼中毒||甲醇中毒

何谓食物中毒?

凡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入含有毒性物质(如升汞、砷剂及有机磷等)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有毒鱼类等)所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均属于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特征是突然暴发、潜伏期短、易集体发病以及发病者均与毒性食物有明确的联系等。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因,可分为两大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下列疾病:

①沙门氏菌属性食物中毒;②金**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③变形杆菌性食物中毒;④嗜盐菌性食物中毒;⑤肉毒中毒;⑥致病性大肠杆菌性食物中毒;⑦绿脓杆菌性食物中毒;⑧韦氏杆菌(耐热型)性食物中毒;⑨真菌性食物中毒。

(2)非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以下疾病:

①植物类急性食物中毒:a.“臭米面”食物中毒;b.发芽马铃薯中毒;c.白果中毒;d.火麻仁中毒;e.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f.桐油中毒;g.苍耳子中毒;h.乌桕中毒。

②动物类急性中毒:a.河豚鱼中毒;b.动物肝中毒;c.鱼胆中毒。

③化学毒剂急性中毒:a.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b.急性氟矽酸钠中毒;c.急性锌中毒;d.急性砷中毒;e.急性锑中毒;f.急性重铬酸钾中毒。

食物中毒防制

提要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处理原则和预防措施。非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治疗和预防。

案例 某日下午4点起,某县中心医院附近居民数人先后因胃肠疾病症状来院就医,患者发病急骤,恶心、呕吐,腹泻呈水样便,无里急后重。体温38℃左右。到夜间10点前后,共诊治96例病人,医考虑可能是食物中毒。询问48小时内所吃食物,发现在上午7~10点都习了某饭店的猪血食用。当即报告县卫生防疫站。经调查县肉联厂于前一天加工猪血800余斤,煮后置热水中浸泡,次日出售。用盆接猪血时,猪体上泥土、粪便也滴落盆内。加工猪血的炊具、容器均未加洗刷或消毒,当天室温35~36℃。无菌操作患者粪便8份,呕吐物4份,吃剩的猪血5份,进行病原菌分离培养。所有标本均检出沙门菌,未发现其他病原菌。未吃猪血的无一人发病。

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来,对预防食物中毒做了大量工作,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建立了食物中毒调查和报告制度,特别是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来使食物中毒发病率明显下降,但目前仍时有发生。

我国各类食物中毒中,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占多数,约占食物中毒总起数的58.6%,其中又以沙门菌食物中毒占首位。

食物中毒有明显的地区性,肉毒中毒90%以上发生在新疆;河豚鱼中毒多发生在沿海与长江下游;农村多见农药中毒与粗制棉籽油中毒和桐油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除肉毒中毒外病死率低,多由受污染的动物性食品所致。其他食物中毒发病率低,但病死率高,发病分布较分散。

第一节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食物中毒的概念

凡健康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有毒食物”(指被致病菌及其毒素、化学毒物污染或含有毒素的动植物食物)后所引起的以急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统称为食物中毒(food poisoning)。凡食入非可食状态(未成熟水果等)食物、暴饮暴食所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因摄入食物而感染的传染病、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或摄食者本身有胃肠道疾病、过敏体质者食入某食物后发生的疾病,均不属于此范畴。不论是一次性还是长期连续摄入“有毒食物”,凡是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也不是食物中毒。

二、食物中毒特征

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①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②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③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④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⑤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通常按病原学将食物中毒分为: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1.感染型食物中毒 包括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菌属、韦氏梭状芽胞杆菌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2.毒素型食物中毒 包括肉毒梭菌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中毒 如河豚鱼、有毒贝类、鱼类组胺、动物内脏(过冬的狼和狗肝脏)、腺体(甲状腺等)所引起的食物中毒。

2.有毒植物中毒 如毒蕈、木薯、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生豆浆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某些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亚硝酸盐、农药等污染,或因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四)真菌毒素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被大量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

四、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原料选择不严格,可能食品本身有毒,或受到大量活菌及其毒素污染,或食品已经腐败变质;②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过程中不注意卫生、生熟不分造成食品污染,食用前又未充分加热处理;③食品保藏不当,致使马铃薯发芽、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增高、粮食霉变等都可造成食物中毒;④加工烹调不当,如肉块太大,内部温度不够,细菌未被杀死;⑤食品从业人员本身带菌,个人卫生不好,造成对食品的污染;⑥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中并达到中毒剂量。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免同类再次发生。

一、明确诊断和抢救病人

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体检,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可能由何种食物引起,并将情况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通知有关食堂、餐馆暂时封存可疑食物,保护好现场。同时,尽早及时就地抢救病人,重点是老人、儿童和重症患者。对已摄入可疑食物而无症状者也应严密观察。

二、现场调查

(一)中毒情况调查

当地卫生防疫站和有关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中到现场进行调查,进一步了解发病经过、主要临床表现、发生中毒的地点、单位、时间、中毒人数、重病人数及死亡人数、可疑食物、进食范围及发病趋势、已取的措施和待解决的问题等。

(二)现场一般卫生情况调查

了解餐具、炊具、用具、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状况,用膳制度等,分析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和条件。

(三)确定中毒食物

1.详细了解病人发病前24~48小时内进食的各餐食谱,找出可疑食物。

2.进一步了解可疑食物的来源、运输、贮存情况、制作过程及出售中有无污染的可能。

(四)样检验

对食剩的可疑食物、餐具及用具涂抹物、病人排泄物、炊事人员的手部等进行检验,查明病原。

三、现场处理

确定食中毒类型后,针对原因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以防止扩大蔓延:①销毁引起中毒的食物;②针对污染原因及时督促改进;有传染病的炊事人员应暂时调离饮食服务工作,制定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③指导现场消毒。

四、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加生宣教工作,增强个人卫生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标准,搞好食品卫生工作。

其他食物中毒及防治要点见表5-1。

表5-1其他常见食物中毒防治要点

“化学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有哪些

食品的化学危害,指有毒的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危害,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化学性中毒食品,通常指被有毒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被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腐败)。

各种有毒化学物质进入食品并使其具有毒性,主要是由于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等过程中,受到这些化学物质的严重污染。

大量有机化合物也随化学工业进入人类环境,造成水源、大气、土壤和食物等广泛性污染。畜牧业用的有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所引起的危害更大,已成为当今化学危害中的重要问题。

在各种化学危害中,食品原料的生产过程污染(农药、化肥、生长促进剂等)是食品中最重要的化学危害。

化学危害的主要来源有:

(1)天然毒素:包括河豚毒素、组胺、雪卡毒素、氰苷、棉酚等;

(2)农药残留:包括有机氯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菌灵杀菌剂和有机汞、有机砷杀菌剂等农药的残留;

(3)兽药残留:包括抗生素类、磺胺类、呋喃类等药物的残留;

(4) 金属:包括镉、铅、汞、砷、锌等的超标;

(5) 滥用食品添加剂:包括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超量、超范围使用等;

(6)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与设备:包括塑料、橡胶、涂料、陶瓷、搪瓷极其它材料等带来的危害;

(7)食品中的放射性污染:包括各种放射性同位素污染食品原料等造成的危害;

(8)其它:包括N-亚硝基化合物、多环芳族化合物、多氯联苯等。

化学危害的类型

位 置 危 害

原材料 农药、抗生素、激素、毒素、农药、杀菌剂、重金属、着色剂、墨水、间接添加剂、包装材料

加工过程 直接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亚硝酸盐),增味剂,着色剂等

间接食品添加剂—脱色剂、去皮助剂、消泡剂

建筑物和设备保养 润滑剂、颜料、涂料

卫生设备 农药、清洁剂、消毒剂

贮存与装运 所有种类的化学物质、交叉污染